版本号:**************
项目
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买方(全称):
卖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买卖双方就购买材料事宜协商*致,签订本合同。
*.*.*.产品基本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金额 |
增值税额 |
生产厂 家 |
交货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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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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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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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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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较多时,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本条表格作为附件)
*.*.*.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其中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增值税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税率为:。(结算时根据实际采购产品数量调整,按实际供货结算)
*.*合同约定的产品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不变价,税额按国家规定税率调整执行。
*.*.*.质量标准
*.*本产品执行标准,并应符合我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殊的技术要求:。
*.*本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个月,以产品质量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间,卖方应承担免费维修、更换等质量保修责任。
*.*.*.产品交货
*.*交货时间按下列第项执行:
(*)合同生效后日内交货完毕(或在年月日前交货完毕)。
(*)合同生效且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后日内交货。
(*)卖方分批供货,接到买方订货单后日内送货到现场。
(*)卖方收到全部货款后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使用项目部:。
*.*运输方式:,卖方起运地点和中途转运的装卸车、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方承担,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的卸车及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交货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卖方送货。
(*)卖方代运(卖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其它:。
*.*风险转移:采用卖方送货或卖方代运方式交货的,货物运至*.*条约定的交货地点并安全卸下,货物的所有权、毁损灭失的风险随之转移。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包装方式
*.*卖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或行业通行做法的要求,包装不符合要求或者包装有破损的物品,买方有权拒收。
*.*卖方提供的产品包装上应有产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必要的、清晰的标识或买方统*要求的标识。
*.*包装费用已包括在货物价款内,不另计费,卖方承诺不回收包装物。
*.*其他:。
*.*.*.产品验收
*.*采用卖方送货或卖方代运方式交货的,卖方应提前**小时通知买方货物到场时间,以便买方安排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货物到场后天内,买卖双方应安排人员到现场共同对产品外观、数量进行清点、交接,并在产品交接单上签章确认,双方各执*份。产品交接单仅作为卖方交付货物数量的证明,不作为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依据。若发现产品与装箱单不符,卖方负责补齐和回收。如卖方人员不能按时到达现场进行清点、交接,买方书面通知卖方由买方自行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视为卖方认可该记录并负责解决。
*.*买方在清点交接货物后天内,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买方在产品质量验收单上签章确认,双方各执*份。买方验收签字人员必须为
(联系电话:),他人无权代收,否则视为无效,买方对产品的验收结果不能免除卖方的质量保证责任。
买卖双方对产品质量检验结果达不成*致的,可聘请具有资质的第*方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货物,抽样方法为,抽样比例为。抽样检测合格率低于%,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验收要求如下:
(*)验收标准:。
(*)验收方法:。
(*)验收地点:。
(*)提出异议形式及期限:清点交接货物后**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货款结算及支付
*.*货物交付并经买方检验合格后天内,持本合同、产品交接单、产品质量验收单办理结算,卖方可在买方审核确认结算额后按*.*申请货款支付,买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为,非上述人员签订的结算资料无效。
*.*货款支付采用第种方式:
(*)买方审核确认结算额后天内,支付结算总额的%,剩余的%作为产品的质保金,如货物无质量问题,待质量保证期满后天内免息付清。
(*)对于按月进行结算的货物,应确定每个月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日至当月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账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卖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发票,买方按发票金额付给卖方当月货款的%,余款为质量保证金,如货物无质量问题,在质量保证期满后天内免息付清。
(*)其他货款支付方式:。
*.*买方支付货款前,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所附销售清单必须是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买方有权不支付该款项。买方支付货款应付至本合同中约定的卖方账户。
开票信息:
单位(全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号:********************
税号:******************
地址:*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号
邮编:******
电话:***-********
卖方收款信息:
单位(全称)
开户行:
帐号:
*.*货款支付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的形式办理,卖方不得委托第*方收款或要求买方将款项支付至第*方账户。
*.*履约保函
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的履约保函,保函期限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办理履约保函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预付款保函
货款支付方式中含预付款的,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经买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等额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买方收回全部预付款止。办理预付款保函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买方权利义务
(*)买方要求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变更,应提前*天通知卖方,若因买方未及时通知,造成供货不及时,损失由买方自行负责。
(*)买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付清货款,若因项目业主不能及时拨款的原因延误,则经双方达成*致,付款时间顺延。
(*)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卖方发出通知,改变货物的交付地点、时间、方式、数量和技术规格及卖方提供的服务内容等,并有权根据业主和买方实际情况解除合同。买卖双方合理分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但若由于卖方没有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由卖方自行承担。
*.*卖方权利义务
(*)卖方提供产品的型号、商标、生产厂家等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产品有样品的,供货产品的质量必须与确认过样品的质量*致。
(*)卖方保证所提供货物全部符合质量要求,不存在假冒伪劣等质量问题,严禁不合格货物进入施工现场,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承担买方*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卖方在交货时应提供反映产品质量合格和准许交易的质量证明文件。
(*)卖方保证享有货物完整的所有权,并保证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任何权利负担,不存在侵犯第*人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情形,卖方承担由其供应货物的上述问题给买方造成的*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卖方负责办理为执行本合同而投入的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第*方责任险等。卖方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积极配合并服从买方现场负责人的安排和调度,按买方指定的地点卸货。
(*)卖方必须确保所供产品及包装物满足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规定,确保产品及包装物不会因为释放有害物质或噪音等而对环境及人身健康安全造成危害,不会因为包装不当而危及周边环境或人身健康安全。如因产品本身、包装及运输等原因造成的对环境、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的危害,责任由卖方全部承担。货物运输途中的货物安全,车辆人员安全,车辆超限、超载、超速等造成事故或罚款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卖方应保证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卖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领购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并承诺其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由于卖方未按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开具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切责任和损失,由卖方承担。因此导致买方的损失,卖方应当赔偿损失,且不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卖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卖方或委托发运方所交货物资必须按统*格式如实填报装箱清单,重量、尺寸真实、准确,因尺寸、重量不正确造成的亏舱、海关处罚等损失由供应商和委托方全额承担。
(*)卖方或委托发运方因隐瞒、夹带或隐藏任何物品,*旦发现除赔偿所有损失外,买方有权视情节按合同总金额及藏匿货物总价的*-**倍对卖方和委托发运方进行处罚,罚金最低不低于**元(隐瞒、夹带或隐藏化学危险品按*-**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同时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取消其合作资格。
*.*.*.违约责任
*.*买方违约责任
(*)买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此项利息以逾期付款金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逾期付款额的*%为限度。上述逾期付款利息,已包含买方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除本条约定的逾期付款利息外,买方不再向卖方承担任何违约金、损失赔偿等。
(*)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应承担卖方实际损失。
*.*卖方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以合同金额的*分之*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此违约金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关),且买方有权拒收逾期交付的货物。卖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的合格证、质保书等必备文件的,视同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卖方逾期交货达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买方*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应在发货前通知买方;买方仍需要的,卖方应按合同规定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卖方通知后**天内通知卖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逾期交货责任及买方*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否则视为同意发货。
(*)卖方提供产品的品牌、厂家、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负责退货,期间产生的*切费用由卖方自行负责,并由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此违约金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关)。如果买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重新定价;如果买方不能(不愿)利用的,由卖方负责包退、包换,期间产生的*切费用由卖方自行负责,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切损失。
(*)卖方提前交货的,买方有权拒收。如买方同意代为保管,在代为保管期间内实际支付的保管费以及非因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产品错发交货地点或收货人的,卖方除应负责运交指定的交货地点或收货人外,还应承担买方因此多支付的*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若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损坏或灭失,由卖方负责退换、维修,费用由卖方负责,并由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买方的损失。
(*)若卖方向买方提供虚开、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致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向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不得转让、转嫁、用于融资、贷款、抵押、担保等,合同形成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第*人,本合同以实际执行为准,否则为无效合同。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卖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相关主体身份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有授权代理的,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买方指定的文件接收地址为:;买方指定的邮箱号码为。卖方指定的文件接收地址为:,卖方指定的邮箱号码为。任何*方当事人指定的文件接受地或邮箱号码变更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向变更前的文件接收地或邮箱地址送达法律文书的,即视为送达。
本条及双方在本合同落款部分填写的通信方式为双方确认的唯*有效合法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于签订。
**.*本合同生效条件为: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买方根据**.*条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卖方发出订货通知。
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且最终价款全部结算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买方执份,卖方执份。
买方:(公章)卖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统*社会信用代码:统*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